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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產bankRUPTCY
什麼是破產?
破產是按香港法例下的一個法定程序。一般人認為破產是負面的,但剛好相反,破產是一種對個人及家庭的生活保障。當債務危機出現後,欠債人本身又因失業、收入低或家庭開支大而未有能力解決其的債務方案,便可選擇申請破產來有效終止銀行/財務公司等滋擾性追款行動。
✓ 破產適合還款能力較低或失業人士申請
申請流程
申請破產需時約2個月,成功後將進入4年破產監管期,建議先諮詢專業意見評估是否適合。
破產影響及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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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產優點
✔ 破產期滿後,欠債餘額可一筆勾銷 ✔ 可維持基本生活質素 ✔ 破產管理署會釐定合理的生活保障額 ✔ 終止債權人的追討行動 |
破產限制
一般破產期為四年 職業限制: ✗ 不可擔任律師、會計師 ✗ 不可擔任證券交易商 ✗ 不可成為地產代理 ✗ 不可擔任任何公司董事 |
破產人責任
- 須與破產主任/受託人保持聯絡
- 只能開立一個儲蓄戶口作支薪用途
- 每年提交收入說明書
- 更改個人資料時必須通知受託人
- 離港前須通知破產管理署